工商:真诚的纪检人
2016-05-18 11:48 418次浏览“我的岗位是纪检,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抓住重要节点、关键环节,加强督导,强化监督是我的责任。”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胡光明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从事工商工作30余年,在任纪检监察室主任以前,胡光明先后在两个团场当过工商所长。
胡光明任乌苏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后,该局连续3年被乌苏市委、市政府评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他创新工作方式,通过举办培训班、交叉检查等方式,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正人先正己。
按照法治工商建设规范的要求,他加紧进行制度建设,制定了一套完备的工作制度,印制了制度汇编,制作了桌牌和卡片,绘制了执法岗位分布图,同时,对局里已经过时的规章制度及时废止,不适应新情况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加大了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力度。近年来,他继续完善局、所两级权力清单制度,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问责清单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的编制工作,列出权力清单9类106项。该局实行案件核审机制,对重大案件召开案评会,避免了执法随意性,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了法治工商建设。从他上任至今,全局案件核审率和结案率均达到,并且做到了“零错案”“零复议”“零诉讼”。
在他的诚心督导下,乌苏市工商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政治和组织纪律,严格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严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机关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各支部书记依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们以营造‘宽进严管’的执法环境为契机,加大了说理式执法的推进力度。”胡光明介绍。该局要求在办案重要环节同步说理,即在调查取证中平和说理,在案件审查中公开说理,在告知听证中充分说理,在执法文书中据实说理。今年4月,谢某因商标侵权受到工商部门处罚。通过办案人员口头式、文书式、证据式说理,该负责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不但时间缴了罚款,事后还到工商部门承认了错误。胡光明的同事介绍,胡光明要求办案人员在结案6个月内对已办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并严格实行案件回访定期通报制度和纠错制度,既注意了解执法人员文明、廉洁办案的情况,更注重了解当事人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有新的违法苗头,防止当事人屡次被罚。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胡光明常这样说。近期,在农资“双随机”抽查中,胡光明善意地提醒同事小撒:“你查办的刘某销售不合格滴灌带案回访完毕,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较满意,但你不要忘了案件完结20日内将信息及时公示。”如今,乌苏市工商局建立和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执法能力和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目前,该局“双随机”抽查可以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有效防止任性监管、人情监管,使违法企业不再存有侥幸心理,增强了企业守法的自觉性,也有效解决执法地域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差异,提升了执法检查人员的检查能力,做到检查执法一把尺子量到底。
有好心人劝胡光明:“你跟他人较真,容易得罪人,你不怕吗?”胡光明斩钉截铁地说:“照镜子、正衣冠、纠偏差,正需要大家的帮助。”在他的努力下,针对注册登记机构业务交流不顺畅的问题,该局立即建立微信群;翻开大要案件回访单,几乎每张都有胡光明的签名;对干部行政执法期间有无吃、拿、卡、要等,他及时提醒;利用晨会强调制度。
不是所有的花都能在雪山上开放,雪莲做到了;不是所有的树都能在沙漠中生长,胡杨做到了;不是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都能守土有责,胡光明做到了。